提个醒!公司法变了,这3个风险跨境卖家重点注意!

跨境电商鹰熊汇 2024-01-06 1931

新公司法上线,2024年7月1日起实施,
给老板和运营们(法人)提个醒,
2024年要建立公司“防火墙”,守住自己的“钱袋子”!
今日文章重点分享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新旧公司法对比的22个重点变化
第二,跨境卖家必须要知道的3个坑!
建议跨境卖家老板、老板娘及财务人员重点阅读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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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01
跨境卖家要关注!22个重点变化
对于跨境卖家老板来说,新公司法修订一定要慎重选择股东、高管、监事,因为股东如果存在违法行为,公司要承担连带责任风险,需要谨慎。其次,不用的公司可以注销,但是注销也要慎重,要检查是否有税务风险!
1、 法定代表人的责任明确
新公司法第十一条 , “法定代表人”责任由公司承担 , 明确 “法定代表人”行为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但可以向法定代表人”追偿损失。
2、明确认缴股东五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规定
新公司法第四十七条 ,空壳公司的生存空间将被压缩 ,保护正常企业之间经营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降低债权人"执行难”。
3、股东未按规定出资责任明确
新公司法四十九条、 五十条 ,股东未按时出资 或者出资不足 ,都将承担足额缴纳责任 , 并且引发的损失也要赔偿。
4、明确未履行催缴股东出资的董事会责任
新公司法第五十一条 ,未履行催缴出资责任的董事(常说的其它股东) 承担连带责任。
5、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可被除名
新公司法第五十二条 ,未出资或全部注册金的股东 ,在收到不低于60天的催缴通知后 ,仍未履行,该股东丧失股权。
6、明确股东抽逃资金责任
新公司法五十三条 ,其他董事、 监事、 高管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7、认缴股东加速出资期限明确
新公司法第五十四条 ,公司到期不能偿还债务 ,公司和债权人有权要求认缴股东提前出资。
8、 新增股东花名册必备事项
新公司法第五十六条 ,保护股东正常的合法权益地位。
9、新增股东查账权
新公司法五十七条 ,股东可以合法查阅公司账簿、 会计凭证。
10、股东转让股权不需要经过全体股股东同意
新公司法八十四条 ,保留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 ,删除同意权。
11、认缴股东转让后的责任划分
新公司法第八十八条 ,股东转让股权后未实缴部分由转让人受让人共同承担 ,受让人不知情下 ,追究转让人责任。
12、小股东权益保护
新公司法第八十九条 ,新增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救济程序 ,公司控制股东滥用股东权利 ,损害其它股东或公司利益 ,有权要求其按照合理价格进行回购。
13、明确不能担任董事、 监事、 高管的身份
新公司法一百七十八条 ,失信被执行人被明确纳入黑名单
14、明确“影子"董事、 高管的责任
新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股东通过控制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而侵害公司利益或者其他股东利益,双方都要承担责任。
15、新增简昜减资制度
新公司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公司亏损可以用减资来弥补。
16、删除“—人”有限公司特别规定”章节
新公司法二十三条,明确为一个股东的有限公司,既包含了自然人股东又包含了企业法人股东 , 范围更广。
17、新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 ,但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
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决议,虽然没有完善的决议程序 ,但产生的实质效果 ,不违反善意相对人原则,视为有效。单个股东"捣蛋”不影响善意相对人的权益。
18、明确电子营业执照的法律地位
新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 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9、 增加法定代表人产生、 变更办法载入章程
新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公司章程中需要载明的内容 ,第七项打击了"挂名"行为。
20、重大事项2/3表决 , 由"必须"改为"应当”
新公司法第六十六条 , 呼应二十八条"公司股东会瑕疵程序决议形成的善意第三人法律关系有效”。
21、 删除自然人不能设立2家自然人独资公司
未来有可能一个人可以注册多家一人有限公司。
22、新法旧法的衔接
已经成立的逐渐调整出资期限 ,但明显出资异常需要面临及时调整。



PART02
新公司法对跨境卖家3大重点风险

一、跨境卖家代持法人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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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十、 三十一条解读 ,新《公司法》规避法定代表人风险。
过去是法定代表人害怕公司的实控人老板乱来 ,而让自己背锅承担责任后果;现在则应该是实控人老板害怕法定代表人胡作非为 ,而不得不出面对公司的行为进行关注和管制了。
新《公司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的规定 ,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可见:新《公司法》不但规避了“代持法人”的风险, 同时还约束了其行为 ,保障了企业健康正向发展。

二、跨境卖家注册资金认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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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1、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限期实缴的出资额;
2、注册资本不宜过大或过小, 合适为佳, 新办公司尤其如此;
3、老公司注册资本调整:在规定期限内增资或减资;认缴到实缴有5年过渡期, 不要匆忙变更;
4、新公司法有关实施细则以后会陆续公布,待细则公布后再作变更比较稳妥;
5、办理公司减资,需要先公示 “ 45 ”天。

三、跨境卖家董事监事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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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新《公司法》第188条规定: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新《公司法》第191条规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 ,给他人造成损害的 ,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 ,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
旧公司法未涉及给第三方造成损害时的赔偿责任;
新公司法增加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监事) 执行职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第三方造成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新义务。
随着新公司法的完善,跨境电商行业也会越来越规范,卖家越是这个时候越要稳住,不要盲目扩张,内控成本,建立合规是关键!有些企业卖家,防范风险意识较强,合规运营有效,而很多个体户卖家就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平台和政策的变动打压下很容易垮!金税四期,已经上线,2023年,跨境领域的热点必然少不了财税合规!

有的卖家选【激进】:不仅自己钻研各类政策漏洞,用尽税收洼地策略,利用个体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征收优惠政策,还要求“将税负降低到4.5%”。这样的税务筹划结果虽然短期内缴纳少,但是长远看查到被罚款会非常惨!
有的卖家选【地下】:出口货物赚外汇,资金回流走地下钱庄,利用某些地区个体户补贴政策、伪造单证做成货物贸易,最终实现资金“合规”回流。提醒一下卖家,这样的税务筹划很可能涉嫌犯罪,不仅仅要罚款还要坐牢!
有的卖家很【稳健】:老板充分利用国家税收政策,从企业顶层架构、商业模式、业务形态等方面进行规划;通过架构设计与资金通路构建,规范“发票的四流一致”、合规“公司经营的四流畅通”,搭建企业的财务核算体系,财务数据为管理层提供决策。这样的税务筹划时间周期会比较长,但是助力企业走得稳、走得远!
图片希望卖家都能行稳渐远,长远发展,这里再次提醒大家,做跨境电商财税合规一定要找懂政策的专业人士去做,而不是投机取巧钻税务漏洞,利用注册“空壳”企业、伪造享受税收优惠资质等方式来偷逃税款或骗取享受税收优惠。如果你也想咨询解决财税问题,可以扫下方二维码加入跨境电商财税合规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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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即将到来,在金税四期的背景下,个税是税局今年稽查监控的重点!防患于未然,财税合规一定要趁早,早学习早合规早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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