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定想了解的】关于香港商标的常见问题(五)
何时可分开注册申请
我可否将一系列商标的注册申请分开,以解决就有关商标被指为不属于一系列商标提出的反对注册问题?
什么是显著性要求的证据?
商标注册处有否提供任何指引,说明商标付诸使用的时期要有多长,才能证明商标实际上具有显著性?
商标注册处如何审查相互抵触的注册申请?
注册处会否通知申请人有抵触的注册申请已经失效?
同时待决的申请会否构成相互抵触?
一项卸弃是否有助于商标获准注册?
是否可在提交注册申请后提出卸弃?
资料来源:香港知识产权署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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