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核定征收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内的跨境电商企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
一、综试区内的跨境电商企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
(一)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货物日期、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的;
(二)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的;
(三)出口货物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其增值税、消费税享受免税政策的。
二、综试区内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商企业应准确核算收入总额,并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统一按照4%确定。
三、税务机关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完成综试区跨境电商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鉴定工作。
和达财税中心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快速判断您的企业是否适合办理核定征收。
点击「阅读原文」填写问卷,和达跨境1对1免费咨询。
抱团交流
一个集大神卖家与逗趣同行于一体的交流群,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备注“进群”哦)。

目前100000+人已关注加入我们












上一篇:洋码头黑五战报:4天举办上千场直播 ,人均消费1836元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AMZ520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